本报讯 (记者郁鑫鹏实习生郁红燕)11月30日,记者从省文物局获悉,我省多项文物保护工作在全国领先。
近年来,我省相关单位积极与国家文物局沟通对接,努力争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目前项目资金总量列全国第二位。2014年6月,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江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明确双方成立合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合作研究机制。根据《协议》精神,我省认真抓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申报与储备工作,目前进入国家文物局项目库的方案数量不断增多,专项补助资金也逐年增多。与此同时,江西省级财政加大投入,每年安排4000万元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
根据《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保护规划》,我省54个县(市、区)的16大苏区革命遗址群的1089处旧居旧址得到维修、保护、利用。借助苏区振兴的东风,我省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成绩斐然,其中将革命遗址保护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相结合、与纪念场馆建设相结合、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与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相结合的经验、做法,得到高度肯定。
我省古村镇资源非常丰富,保存着众多原生态的古村落。为了更好地留住乡愁,我省在全国较早实施中国传统村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工程,许多经验、做法具有开创性意义。2014年,我省有32个传统村落进入国家文物局(2014—2016年度)传统村落文物整体保护利用名单,入选数量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