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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涉嫌组织 偷越国境罪受审
2015-12-02 09:50:47
 

  本报海口12月1日讯 (见习记者计思佳)以出国旅游的名义组织他人出境打工,并从每人身上收取费用。今天,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伍某、张某涉嫌组织偷越国境罪一案。

  据检方指控,2015年1月份,董某找到张某,告诉张某她可以办理到韩国打工的旅游签证。后张某在山东召集想去韩国打工的姜某民等3人并收取费用,将三人的身份信息发给董某,董某将信息转发给伍某办理旅游签证。伍某通过海南某旅行社让3人参加到韩国的旅行团。姜某民等人到达韩国后便脱离旅行团,旅游期限已过仍未回国。

  2015年2月份,尝到甜头的伍某和张某商议组一个到韩国打工的20人团。此后,张某召集王某娟等16人,并通过伍某在另一家旅行社报了赴韩旅行团。王某娟等人到达韩国后脱离旅行团,旅游期限已过仍未回国。该旅行社发现后立即报案。案发后,张某向公安机关退回违法所得10万元。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伍某、张某组织19人偷越国境,人数众多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当以组织偷越国境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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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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