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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搬抬病人拟收费:无法用古道热肠平衡的东西不妨交诸商业力量
2015-12-02 08:43:20
 

  

  

  

  “南航乘客发病无人抬下飞机”一事风波乍平,往后北京救护车提供担架搬抬或将收费。

  院前急救,医护人员是否该搬抬病人?搬抬病人是否该收费?

  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与一审和二审相比,新的修改稿提出“鼓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利用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有偿的担架搬抬服务”。此外,救护车因收费问题延误救治的,最高可罚五万元。

  对于机组人员与医护人员的相互推诿,《如果万物皆冷》一文说得好:“那些身穿各种制服的人,当他们眼看着病人自己爬下舷梯,有没有被自己的冷吓一跳?”

  旁人都是“路人”。面对病人,伸手搀扶一把,这份再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变得如此难得。

  在许多引起争议与风波的事件上,人们很容易得出“道德滑坡”的结论,却易于忽略现代商业社会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改变。

  从“小圈子”的熟人社会到高度商业化的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借助商品与交易得以连接,这一点在今天愈加突出。

  而社会分工的细化,在将工作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同时,也留下了不少“漏网之鱼”,比如院前急救中可能出现的“搬抬病人”。此外,社会分工将人的关系进一步契约化。这种契约不是传统社会的精神契约,或者说道德上的自律和共识,而是“合同”“合约”式的契约,在更深一层的人与人关系上,实际上也是一种“分离”。

  这种“契约”与“分离”强化了“工作职责”,却弱化了“道德准则”。可以“明文”的“契约”常常充当着某些场合的“规范”。

  与其各自推诿,以“冷”处之,莫不如有一个职责分明的契约化、市场化规范,那些无法用古道热肠平衡的东西,不妨交诸商业力量。

  就“谁来搬抬病人”这一问题而言,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做出规定。北京拟对此进行明确,鼓励“有偿担架搬抬”,不失为一次好的探索。

  关键是,搬抬病人为何收费,如何收费?要给公众一本明白账。(文/吴丽娜)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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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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