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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实施“村警”工程
2015-12-02 06:50:28
 

  本报讯近年来,长岭县高度重视村警工程建设,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组织、民政、涉农工作等部门、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村警”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镇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把“村警”工程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农村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村警”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长岭县、乡两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村警”工程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制定并完善了长岭县村警管理制度、治安防控、普法宣传、矛盾化解及安全防火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村规民约等农村规章制度,通过群众相互监督,实现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村警”生活在农村,生活在群众中,他们离群众最近,他们抓治安防控,是最合适的群体。“村警”身份、职责确立后,他们成了村里专职治安组织者,极大地推动了村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视频监控安装、移动手机十户联防、平安之声等技防措施的落实及特殊人群帮扶管理等工作中,“村警”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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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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