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余红举)12月1日,南昌市船舶检验局船检人员召集辖区内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进行了动员,力争今年年底前,辖区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南昌籍船舶都将完成改造。
国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将被禁止进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和18条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水域航行。为加快建设畅通、高效、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南昌市积极推进船舶生活污水防治改造,对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出重拳打击,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消灭水域移动污染源。
据了解,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按期改造可享政府补贴。只要于2011年9月1日前建造的运输船舶、400总吨及以上、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书、水上运输许可证的机动货船都可申请补贴。1000总吨以下单船补贴金额为3万元;100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2000总吨单船补贴金额为4万元;2000总吨及以上单船补贴金额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