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中国观察
清镇市人民法院被列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
2015-12-01 01:10:18
 

  本报讯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以更好地探索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审判专门化。

  日前,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把包括清镇市人民法院在内的全国15家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列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

  据介绍,2007年11月,清镇法院生态保护法庭作为全国第一个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到2015年9月,全国陆续有24个省区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456个,9个高级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贵阳环境司法工作作为开拓者,为全国环境司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作出了贡献。

  (本报记者 李春明)


编辑:小微

热图推荐

来源 | 贵阳日报

精彩热图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