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通讯员胡贵玉)统一开放的市场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昨从省住建厅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湖北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实施细则》、《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省外进鄂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都将废止。建筑业企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在我省跨区域承揽业务减少了一批“门槛”。
据省住建厅介绍,从明年起,我省将取消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鄂备案管理,废止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省外企业和人员到湖北开展业务,只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基本信息。各市州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外来企业进入本地建筑市场。招标人也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违规条款等障碍,投标人的各类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
同时,省住建厅不再为出省的湖北建筑企业出具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证明。企业如确实需要证明,可登陆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并直接打印。省住建厅还要求各地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设立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的文件,于今年底前进行修订或撤销。
省住建厅表示,门槛虽然取消,但将重点加强企业中标后履约行为监管。对严重违规的企业,会将其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上报住建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