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 陈孔霖)12月1日起,省工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发放工商电子营业执照。
据介绍,增发电子营业执照工作将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工作一并进行;对新增市场主体同步增发电子营业执照,有条件的实现即来即办;原定2016年1月开始对存量市场主体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提前到2015年12月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2016年1月底前,自贸试验区存量的外商投资企业要全部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的增发工作;3月底前,全省存量的外商投资企业全部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的增发工作;2016年在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先行推开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的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报。
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工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全国统一标准颁发的载有企业登记信息的数字化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省工商局作为工商总局9个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单位之一,于今年4月21日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当天,就在福州、平潭、厦门三个片区同步开展新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试核发工作,截至目前,福州、平潭、厦门三个片区已发放电子营业执照4000多份。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类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增发工作推开后,将全面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