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朋友们注意:近来辽宁已经有五辆车报案,如果有人拿着名片,敲你车窗向你问路,千万不要开窗。因为名片后有刀片要割你的脸,然后抢劫……”连日来,这条信息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上疯传,后经沈阳网警溯源查明,实为谣言。
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网络社交平台上,各种虚假信息屡见不鲜。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这就意味着,今后若有人在微信、微博、论坛等社交媒体上造谣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从口口相传到裂变式爆发
“过去在街头巷尾散布谣言面对的只是一小群人,而如今借助网络,只需短短几秒钟,谣言就可以惊人的速度在世界各处传播。”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文然强调,从口口相传到裂变式爆发,网络谣言对人们日常生活乃至社会秩序存在着严重威胁。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各种传统的犯罪活动不断向互联网渗透。更为可恶的是,一些境外敌对势力造谣生事,故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国家形象。
在此前工作中,沈阳公安机关已着手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工作,今年以来,因传播谣言拘留5人,教育训诫19人,有力地打击了谣言的传播行为。
在沈阳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文红看来,网上的行为与现实社会的行为一样,必须受到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网警5个月辟谣200余条
打击网络谣言,作为网络空间主管部门的公安网警责任重大。据沈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谣言监管难在两个方面:一是谣言的发布源头不好寻找,二是谣言的扩散是裂变式的,偌大的网络空间难以堵截。
为主动开展网警巡查执法工作,沈阳网警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微信公共平台等社交平台开设“沈阳网警巡查执法”账号。从今年6月建立账号至今,已发布辟谣信息200余条,接受网民网上咨询5000余人次,发现并转递网上违法犯罪线索100余条,直接或间接破获网上违法犯罪案件20余起,打击处理恶意制造、传播谣言信息人员10人。
点击“发送”前要先核实真伪
现在,不少网民也有担忧:若是不小心转发了虚假信息,会不会也是犯罪?
对此,辽宁六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超解释说,网友的担忧是多余的,“刑九”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行为设定了入罪“门槛”,一是主观方面为故意,二是限于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四类虚假信息,再者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吴超说,网民们在发布或转载信息前,一定要事先进行考证,即使在传播前不知道信息的真伪,一旦传播后造成严重后果,也算是间接故意,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沈阳网警提示,不信谣、不传谣应当是每个网民的责任。在指尖点击“发送”转载之前,要核实清楚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