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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经验借鉴
德国:建设“双元制”职业教育。德国制造的成功在于职业教育的成功,职业教育的成功在于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和开放。该体系的主系统是职业学校和具有开展职业教育资质的企业两个教学培训系统。相应有三个双元支撑系统:一是《联邦职业教育法》与各州《学校法》两个法律支撑系统,二是各州财政与企业雇主两个经费支撑系统,三是各州文教部与各行业协会两个管理与评价考核系统。还有两个支撑服务系统:一是科研支撑系统,包括联邦职教研究所、联邦劳动总署、高等学校、各州教研机构、经济部门研究机构等,二是职教服务系统,包括各州的职业咨询和就业介绍机构、联邦职教所的职业技能开发与权威发布系统等。德国企业皆以能够成为“教育企业”而自豪。所谓“教育企业”,指的是具有办学资格的企业。在德国,所有的企业都可以搞培训,但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有资格办教育。目前,德国有资格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企业,大约只占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教育企业”的出现,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一大创新。
瑞士: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框架下职业教育体系。瑞士注重高等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质量评估。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其联邦政府设有直属联邦议会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联邦委员会”,各州则设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理事会”。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管理,则按要求由每所高等专科学校自己进行质量评估,评价结果要接受外界的监督,文凭的承认取决于相应学科的特定的全国委员会,同样由外面的专家来决定。各有关高校必须符合与遵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达到要求者将被撤销其高等职业教育的资格。瑞士的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虽然分属两个不同的系列,然而这两者之间却有相互沟通的渠道。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文凭后,可继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而普通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也可转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在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文凭后,还可继续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后的学习,如想获得学位则需提交有关的专业技术知识证明;而取得了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文凭或学士学位后,也可继续参加高等职业教育中相当于研究生层次的学习,如想获得学位则需有职业经历。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