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某的长相作案前后判若两人。 吴胜 摄
破绽:一个习惯性的动作
刑警队员没有灰心,也许嫌犯真的会化装变身,但是他的步态、动作是难以改变的。反复观看视频资料,他们终于发现,嫌犯有一个摸鼻子的习惯性动作。
22日下午,蹲守的民警发现一名男子从楼里走出,此人两天里已经多次出入,但是一直没有被怀疑,他的肤色通红,面部比嫌犯胖很多。仔细分析,他的身高、步态酷似嫌犯,尤其此人也有一个摸鼻子的习惯。刑警队员顶着压力,上前试探,却惊喜地发现,此人就是18日列车上的盗窃嫌犯,民警一把将其抓住。
滑稽:偷完东西就中毒
民警在这名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找到了黄女士丢失的紫色行李箱和其他全部物品。犯罪嫌疑人韦某,今年33岁,广西人,现在上虞某工厂打工,他对18日乘坐D2281列车时,顺手牵羊黄女士行李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于韦某的长相为何作案前后判若两人,他自己也很苦恼。原来,案发当晚,他睡觉时竟然被一只蜈蚣咬到了面部,中毒较深,肤色发红,多处发肿,以致面相大改。这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恶人有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