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玉民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姚福安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明杰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免去:
王四川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李庆照、吴江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