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秋宜通讯员/清安萱)近日,清远市安监局发布前10月安全生产形势报告。记者了解到,1-10月,全市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24人,受伤4人,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大幅上升75%、71.43%,但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比下降33.33%。清远市安监局表示,10月份,清远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3起,导致死亡11人。
分析报告显示,10月份当月全市发生各类事故123起,死亡33人,受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230.59万元。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起,死亡3人,无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74起,死亡29人,受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20.77万元;火灾事故48起,死亡1人,水上交通当月无发生事故报告。清远市安监局分析称,道路已经成为第一死亡“杀手”。
记者了解到,1-10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1275起,死亡172人,受伤771人,直接经济损失7877.08万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3.85%、29.85%、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8.86%、317.35%。其中仅在10月份,全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