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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琼山实施“双创”考评奖惩办法
2015-11-24 08:08:13
 

  本报海口11月23日讯 (记者李佳飞通讯员吴清洲)记者今天获悉,《海口市琼山区“双创”工作考评与奖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实施,考评中表现优秀的镇街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而落后的镇街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将面临问责。

  《办法》明确,获海口市月考评累计加分全市前三名的镇街,第一名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第三名奖励10万元。在市级、省级“双创”预检或省级、国家级“双创”实检中出现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直接影响全市“双创”排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

  《办法》还规定,在市“双创”工作月考评中得分连续2次为差并在全市排名后3位的,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或者累积5次(含5次)以上排名末位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按任免权限免职。

  对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事项落实不力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市“双创”工作督查考核组的督办件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3次(含3次)以上的,予以全区通报批评,5次(含5次)以上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按任免权限免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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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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