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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间力量积极参与河流环保监督
2015-11-18 08:26:31
 

  本报讯 (记者 姚瑾)“我是连江县人,长期关注敖江的水质,只要发现有人往江里扔垃圾,就不厌其烦地上前劝说、阻止。”15日,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在福州举办“百姓河长”招募媒体见面会,作为首批招募的“百姓河长”之一,来自连江县的环保志愿者、67岁的杨明栋表达了参与水环境保护的意愿。当日,他与其他3位环保志愿者获得该协会颁发的“百姓河长”聘书。据悉,这是我省民间公益组织首次公开招募河长。

  河流污染和治理问题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问题,牵动着广大百姓的心。国务院“水十条”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开始执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管理。2014年8月省政府下发了《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闽江、九龙江、敖江等政府层面的水环境第一责任人。

  近年来,作为省内规模较大的NGO环保公益组织之一,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积极协助政府参与水域的保护工作,先后在厦门筼筜湖、福州内河以及一些村镇的水域开展了水环境调查、城乡污水处理,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和整治方案。

  然而,我省水域众多,仅靠政府部门和少数社会公益组织来保护并不现实,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只有通过政府与民间环保力量互动,上下同心,才能更有效地解决存在的水环境问题。

  为此,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确定了《福建省百姓河(湖、库)长实施方案》,即日起面向全省广泛招募百姓河(湖、库)长,发动民间力量参与河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据介绍,“百姓河长”由住在河流周边热心环保的居民担任,便于随时近距离关注周边河流的状况。经过专业培训之后,能够科学全面地搜集关于河流的信息,对官方的河流治理措施形成积极有效的反馈;并且能够以友邻的身份,带动身边的更多居民参与到河流保护中,以更加亲和的方式开展河流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省环保志愿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把公众从旁观者、被动污染者变成参与治理的主角,真正落实公众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我省江河污染状况改善。凡是身体健康,持有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态度,想为家乡的水环境保护出一份力的环保志愿者,均可向省环保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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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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