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敏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逐步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本文结合焦作市中站区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新常态下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模式的实现路径进行了探讨,以期能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提供可行性建议。
目前大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大企业的界定无标准。“大企业”目前在税收征管层面尚无明确定义,税务人员在界定大企业时常狭隘地理解为“各级定点联系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对什么是“大企业”、如何界定“大企业”无明确的标准。
对大企业的管理方式简单粗放。目前,基层税务机关只是将大企业作为重点税源来管理,管理的目标较为单一,只强调大企业的税收贡献。这样只将其作为重点税源的管理方式简单粗放,轻视了大企业的税收风险控制和涉税事项的事前管理,没有运用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来提高大企业的税收遵从度。
个性化的服务匮乏。目前,对大企业的个性化服务体现为分类管理层面,这些特色服务是出于分类管理的角度考虑的且设置时并非针对大企业,专门针对大企业的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如快速反应机制、重大涉税事项事前沟通机制等还相对匮乏。
实行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
对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是组织收入的需要。中站区国税局将年入库税款标准超过1000万元、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纳税人统一纳入本局大企业税收管理范围。从该局2010年至2014年连续五年大企业税收收入贡献率来看,数值最小达到70%,最高达到81%,大企业的税收收入对全局税收总量起着决定性作用且增减变动直接影响税收总量波动。
对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是控制税收风险的需要。大企业会计核算相对健全,主观税收遵从度较高,但因其生产规模大、经营范围广、交易业务多等原因,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组收购等复杂业务带来的税收风险。在合并、重组若企业不具备相关业务素质人员,或企业主观做出有利于企业利益却违背税法的涉税处理即带来相关涉税风险。二是过度的税收筹划带来的税收风险。合理的税收筹划是在税收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做出企业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但企业倘若过度运用甚至滥用税收筹划,一味追求避税,则会带来相当大的税收风险甚至构成偷税。三是内部控制缺失带来的税收风险。《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中规定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税务风险特征和已有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但在调查中发现大多企业都从会计角度建立了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建立税收风险内控机制的大企业几乎没有,对税收风险的内部控制缺失或不足,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税收风险。
对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是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需要。大企业本身税务处理较为规范,一般的涉税服务需求不高,但对个性化、差异化的涉税需求较高,一般的纳税服务难以满足其需求。同大企业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相对应的是税务机关的专业化管理,对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是满足大企业个性化需求的必然选择。
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模式实现路径
建立“金字塔”形的大企业户源数据库。确定相对固定的大企业界定标准,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对大企业标注专用标记,大企业户源相对固定,原则上一年更新一次,并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在大企业界定标准方面,以企业规模和管理难度为主要参考依据,从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建立由少到多的“金字塔”形状的户源数据库。
制定个性化服务措施。一是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协议约定税务机关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确定性和个性化服务,同时约定大企业要更主动地遵从税法,并积极、如实地向税务机关披露信息。二是建立大企业涉税述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对大企业的涉税述求进行分析、解决、答复,体现对大企业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三是建立大企业特殊事项事先裁定机制。
建立风险防范体系。一是引导企业建立税收风险内部控制体系,这也是降低企业税收风险的根本出路。二是规范税务机关内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风险反馈四个流程对大企业税收风险进行管理。三是对大企业税收风险要进行分类应对。
(作者单位:焦作市中站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