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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应以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
2015-11-17 07:26:11
 

  报载,清远近期发布了《关于清远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通知》,将力争年内中心城区30%以上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让市民就近能够享受到公共体育资源。

  这对广大市民来说,的确是一件大好事。但要如何把这一惠民措施落到实处?笔者认为目前还需关注一些问题,如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居民知晓度并不高,有些学校开放的体育场地少有人问津,基本上没有居民来,或是偶尔有人来。其次,有的体育健身设施硬件条件较好的学校开放效果较好,但也有一些学校开放效果不明显,特别是靠近公共绿地的居民区和一些高档商品房住宅区的居民需求不大。

  还有,经费使用问题也有可能成为推进学校体育资源向社区开放的瓶颈之一。细数一下,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经费、招募志愿者费用、聘用专业人员费用、管理人员津贴、误餐费等费用。但如果经费的用途仅能用于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相关管理费用只能从学校其他经费中支出,那么对学校来说就缺少激励。

  一般来说,大多数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时间为:早晨6点至7点、下午4点至6点,夜间开放的不多,主要是操场没有灯光。此外,在管理上,相信大多数学校能够把好“入门关”,由学校保安负责,但里面场地内的安全管理就比较缺乏。

  为让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这一惠民措施成功落地,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设计制作一本体育健身指南,内容包括学校体育资源、公益性的公共体育场馆、公园绿地的健身步道,以及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等,提高居民对周边公共体育设施的知晓度,以方便居民按需选择。

  其次,为提高学校体育资源开放的实际效果,应以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如在靠近公共绿地的居民区和一些高档商品房住宅区的学校,居民对学校体育设施需求不大的,可以考虑不开放。而在条件具备的学校则把教学区和开放区分隔开来,并在开放区安装灯光试点夜间开放,方便居民的体育健身需要。并进一步探索和规范学校游泳馆、乒乓馆、羽毛球馆等开放模式。

  再次,就学校体育健身场地向社区开放及早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把经费管理和使用予以具体细化,便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如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健身志愿者等群众体育组织在开放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帮助和指导广大市民科学开展公共体育健身活动。同时,这支队伍也可以成为学校开放的安全监督员。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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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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