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10日讯 (记者张谯星通讯员周幸女)记者今天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临高县司法局原副局长王雄伟因受贿日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雄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10.2万元。2015年5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雄伟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依据有关规定,临高县纪委、县监察局审议并报临高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雄伟“双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