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起,贺兰县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需证明婚姻状况,由相关部门与民政部门“公对公”解决。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单身证明”。买卖房产,贷款,申请廉租房,过户等诸多事项都需要当事人来开“单身证明”,给群众带来很多不便,近年来,要求开具该项证明的人数只增不减,仅去年一年,贺兰县婚姻登记处就开具“单身证明”33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