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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等问题环境保护部约谈海西州政府负责人
2015-11-05 10:34:00
 

  原标题:存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等问题环境保护部约谈海西州政府负责人

  中国环境报记者邢飞龙报道受环境保护部委托,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日前组织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西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约谈指出,今年对海西州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发现,海西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环保法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存在明显的差距,海西州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还十分突出。

  一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海西州环境保护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协调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仍处于仅由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对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等环保重点工作和任务未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不健全,虽然州政府与市、县政府和行委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但目标责任书内容过于笼统,未确定考核分值,操作性不强,也未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没有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环保职责落实情况和环保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压力传导不够;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作为国家级工业园区的主管部门,相关环保责任不清,至今没有设立专职的环保部门和人员。

  二是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海西州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其中乌兰县、天峻县和大柴旦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因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无法正常运行,都兰县、冷湖行署、芒崖花土沟污水处理厂还处在建设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不规范,无害化处置水平较低,部分县区污泥运送到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格尔木污水处理厂将污泥倾倒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外围地带;海西州作为严重缺水地区,但全州的中水回用率几乎为零,与国家要求中水回用率达到20%的目标相差甚远;作为海西州经济支柱的4个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均未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三是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一是建设项目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目前全州有32个项目长期试生产未验收,7个擅自试生产,19个项目未批先建。二是企业超标排放现象十分严重。现场检查的14家重点企业中,7家存在严重的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

  四是总量减排工作形势严峻。一是重点项目进展缓慢。列入2015年青海省年度减排计划中的某重点项目脱硝设施至今未开工;2015年省政府要求海西州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4400辆,截至8月底仅淘汰537辆,占应淘汰总数的12.2%。二是已核算过削减量的项目不能发挥减排效益。由于运行管理不到位,已经核算过减排量的格尔木污水处理厂、德令哈污水处理厂等长期不正常运行;部分重点企业存在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将导致减排核查核算时倒扣削减量并追加非正常排放量。

  海西州已连续两年未完成青海省下达的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截至8月底,海西州氮氧化物减排量仅完成2015年年度任务的5.7%,导致全面实现减排目标的压力巨大。

  五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够扎实。一是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突出,部分重点企业燃煤锅炉未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水泥企业低氮燃烧和脱硝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现象严重。二是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工地扬尘管理不到位,围挡墙流于形式,施工现场道路地面未硬化,部分企业大型料场、煤堆防风抑尘设施建设不规范。渣土车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运输过程中基本未覆盖,交管部门没有划定渣土车运行路线和严格控制运行时间。三是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方面进展缓慢,石化企业尚未开展“泄漏监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市区和城镇加油站尚未实施油气回收治理。

  六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一是医疗废物处置困难。海西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11年建成以来至今未投入使用,导致海西州的绝大部分医疗废物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置。二是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普遍存在未按要求申报、管理台账不健全、贮存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问题。三是个别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历史遗留污油池未及时开展污染场地治理,污油池现场堆弃抛洒大量油泥,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

  七是环境监管能力非常薄弱。海西州面积30万平方公里,是全国面积最大的循环经济试验区,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已占到全省总量的1/3以上。但是只有州本级、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单设了环保机构,全州在编环境执法人员21人,都兰、乌兰县没有专职的环境监察人员,3个行委及工业园区也没有独立的环境监察机构和专职人员,极不适应当前所面临的十分繁重的环境监管执法任务。环保技术支撑机构和力量严重不足,目前全州(含州本级)共设置环境监测机构3个,在编人员50人,只有州级和格尔木市环境监测站有能力承担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应急监测仍处空白。环境监管执法措施不到位,各级环保和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尚未完全落实,环境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亟待加强。监管执法缺位和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突出。环境监管执法车辆、环境应急器材、移动执法装备、环境监测设备等严重不足,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尚未建立。

  约谈要求,海西州应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中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健全环保机制,强化综合整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严肃督导问责,推进问题整改。有关整改方案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报送整改方案并抄送西北环保督查中心。

  青海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要求,海西州应深刻反思,痛定思痛,按照约谈要求坚决推进整改工作,真抓实干,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海西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这次约谈指出的问题客观存在,海西州诚恳接受约谈,深刻检讨不足,一定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尽快拿出各类问题的整改方案,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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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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