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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查以权“赎身”花钱“买刑”
2015-11-05 07:14:26
 

  本报讯(记者谢建晓通讯员刘立新实习生王国武)11月4日上午,在省检察院会议室内,一场“学标兵、强素质、促业务”座谈会正在举行。针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自民介绍,前三季度,全省执检部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使920人变更强制措施,实行非羁押诉讼;严查“以钱赎身”、“花钱出狱”问题,检察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912件。

  这是今年7月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成立以来,递交的首份“成绩单”。当天,省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听取大家对我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纷纷为我省执行检察工作点赞。

  刑事诉讼法新修后,最高检察院刑诉规则将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检察、临场监督死刑执行、强制医疗检察等8项职责划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今年,我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适应法定职责调整,加强与相关办案机关沟通,及时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表现、证据变动、办案进度等情况,进行羁押必要性评估。前三个季度,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59件,使920人变更强制措施,实行非羁押诉讼。

  我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严查在刑“有权人”、“有钱人”以权“赎身”、花钱“买刑”现象,以维护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前三个季度,共受理和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万件,审查“减假暂”决定8500余件,检察纠正“减假暂”不当情形912件。

  此外,省检察院还成立了巡视检察组,先后对三个地市的看守所、监狱和派驻检察室进行巡视检察,检察发现监管违法、监管安全隐患等多项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建议,同时密切关注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③8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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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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