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1月4日电(记者罗捷)记者4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获悉,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监管部门“十三五”期间每年对辖区内20%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检监测,每5年全部覆盖一次。
辽宁省制定了21条重点工作任务,提出食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食品生产经营者要100%达到主体责任标准,食用农产品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以及重点领域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实现可追溯,重点领域7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目前,辽宁食药监部门已对全省14170家小作坊发放了登记证明,同时,以学校食堂为重点,正加快推进餐饮服务环节的明厨亮灶。针对非法添加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强化监督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