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的市民注意了,今后开网店要进行实名身份登记了;如果在经营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还将被记录在案,并向社会曝光。3日,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庆市政府3日出台了《关于推进网络交易市场诚信建设的意见》。
开网店老板将提交真实身份
意见中规定,在网上开店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只要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从事网络商品交易,都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对于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督促其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
已办理注册登记的网店老板,应在主页的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记信息、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或者电子营业执照。
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的,平台应对其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公开经营者营业执照记载的登记信息、电子营业执照,或者统一建立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对于不具备办理相关证照的自然人,应向平台提交身份证明、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平台应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醒目位置。
失信不良纪录将被记录在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监管。
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平台内网络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交易风险警示制度,在平台页面上公示经营者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网店失信将向社会曝光
意见还明确,今后将加强网店诚信信息公示,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政府其他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信息通过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和年报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应用,促进部门联合信用约束机制的建立,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交易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行赔付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
引导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偿制度,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行业自律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