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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和开发传统村落协商建言
2015-11-04 07:14:13
 

  本报讯(记者刘亚辉)11月3日,省政协召开月协商座谈会,邀请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政协委员、省九三学社社员、基层代表等,围绕“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开展协商座谈。省政协主席叶冬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张广智,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和秘书长郭俊民参加座谈。张亚忠主持会议。

  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介绍了有关情况。省政协常委王永苏、马四海、赵秀玲,省政协委员周保林、高雅玲,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参政议政处处长王清彬,许昌学院中原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洪伟,林州市石板岩乡党委书记徐学军等一一发言,建议健全法律法规,科学制定规划,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把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产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使其既保持传统风貌、体现传统文化,又适宜居住和生活。

  张广智表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意义十分重要。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将认真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注重加强宣传、科学规划、协调配合、加大投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制定保护规划、建立保护示范点、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建设监管等措施,努力探索创新传统村落保护的新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工作呈现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保护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综合发展能力逐步增强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不仅是落实中央关于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也是省委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文化传承、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保护等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进一步提升认识、主动作为,为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凝智聚力。一要促进传统村落保护政策贯彻落实。围绕落实国家有关传统村落保护指导意见、保护规划管理办法和我省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二要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创新发展。通过深入调研,在健全法律、完善名录、保障投入、创新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协助有关部门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的新路子。三要促进传统村落民生问题有效解决。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作为履职重点,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实情、提出建议。四要促进传统村落有序开发、合理利用。协助有关部门科学制定保护发展规划,与省委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相衔接,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切实把传统村落保护好、利用好。③10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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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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