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社特约评论员:打好关键领域的农村改革攻坚战
新华网北京11月3日电 题:打好关键领域的农村改革攻坚战——二论学习贯彻《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新华社特约评论员
日前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是对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也是对关键领域的关键部署。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涉及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将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关键领域,攻坚克难、协同推进、改出实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基础,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兴衰和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当前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日益突出,已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要着眼于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保护,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关系清晰、利益分配共享、要素配置优化、治理结构完善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集体土地所有制是农村集体经济存续的基石,是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根本特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一分了之、吃集体经济的“散伙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稳定。
农业经营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核心和基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深刻变化。“谁来种地、谁来建设现代农业”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绕不过去的一道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要围绕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支持保护制度是现代化国家农业政策的核心,也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农业要发展,投入是关键。我国农业发展底子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欠账多,目前的支持保护力度还不能满足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为保证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保证农业产业安全,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要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调控制度,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当前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期。尽管统筹城乡发展迈出重大步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保持缩小势头,但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发展差距过大的问题依然突出。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尽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要围绕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拆除城乡二元结构利益藩篱,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协同的原则,围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形成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