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1月3日电(记者陈诺、姜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各档月工资标准增长幅度均超过20%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11月1日起,安徽省将执行这一新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4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6元、14元、13元、12元4档。
据悉,这是安徽省继2013年7月以来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