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2日讯 (记者邵长春通讯员胡杰卫)为确保改造房屋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专项巡查工作,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市县,要求限期整改。
同时要求市县加强农村房屋施工质量监管,对于已竣工的,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凡验收合格的必须在一周内全额拨付补助款项至农户手中,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查组近日对我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表示肯定。
此外,省住建厅还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标准及投诉电话一览表”(见A02版),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