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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可换“银行信用”
2015-10-29 08:52:54
 

  本报讯(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中晓张敏)昨天,市国税局、地税局和银监局共同签署了“税银互动”战略合作协议,彻底打破银行与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让企业以“纳税信用”换“银行信用”,以有效化解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税银互动”将覆盖全市银行业,惠及津城近20万户小微企业。

  据介绍,“银税互动”是在纳税人授权允许的情况下,引入中立且权威的第三方——税务部门提供的可靠信息,使银行更加了解企业真实发展状况,助其有效识别风险,同时也帮助企业更便捷从银行处获得信用贷款。企业受益了发展壮大了,税务系统也培植了新税源,从而实现“银税企”三方共赢发展。

  市国税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天津每个企业都有一个纳税信用级别“身份证”。今年,天津税务机关通过95个评价指标对纳税人的涉税申报信息、税款缴纳信息、发票使用信息、涉税登记与账簿、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信息等进行量化评价,把纳税人分为A、B、C、D四个信用级别。“银税互动”之后,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越高,越容易获得银行的信贷资源和服务。

  根据协议,三部门将按照“以信养信、以信授信”的原则,建立以纳税信誉为基础的银税合作机制,推动纳税信用与银行信用的有效对接,实现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引导本市企业更加重视信用积累,推进全市层面的信息共享和诚信体系建设。

  此前,本市部分诚信纳税的企业已经尝到了“银税互动”带来的甜头。今年7月份,市国税局与建行天津分行率先开展了这方面的合作。截至目前,已有74户纳税人凭借纳税信用在建行获得了信贷支持,贷款总金额达1.1亿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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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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