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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不宜一“报”了之
2015-10-29 07:32:27
 

  李春鹏

  点名道姓通报,第一时间公开曝光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已成为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有力震慑的有效抓手之一。但是,这种通报并非治百病良方。在一些地方,通报批评常常一“报”了之,前头热后头冷,做成“半拉子工程”,难以起到应有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既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就应该前后一致,注重做好通报批评的后半篇文章。通报批评作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抓手之一,既要真正体现教育警示作用,也要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点名道姓通报之后,有关责任单位要及时跟进,给予帮助纠正。要关注被通报批评者的言行举止和心理变化,关注其思想改进情况,及时梳理反馈。鼓励被批评者放下包袱,诚心接受批评,真心真意加以改正错误。

  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公开曝光常态化制度,发挥党内和群众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既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也要做好对被通报批评者的教育帮助工作,要做到批评一人、拯救全部,避免反“四风”变成“一阵风”“雨过地皮湿”。要让点名道姓通报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倒逼党员干部真正扭转自己的不良作风,守住自己的“底线”。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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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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