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周欢)惠州出重金奖励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或事故,最高可奖3万元。近日,市政府印发实施《惠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其中最大亮点在于奖励金额比之前翻了数倍,奖励标准从原来的50元—5000元提至1000元—3万元。
新的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
记者了解到,惠州2006年、2007年出台了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当时的奖励标准分为三类十级,新的奖励办法扩大了举报奖励范围,提高了奖励金额。据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或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举报。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移送、统计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开联系办法和奖金领取办法。
该奖励办法要求,市、县(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接到有关举报后,应立即核实,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事项。该奖励办法规定,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给予有功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