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 江卉 实习生 陈星星
“全省政法机关要坚持把创优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作为首要任务。”昨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兴儒说,要坚持建设性执法司法不放松,严办侵害企业利益的案件。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简称“十六条意见”),服务意识明显提升。去年底,第三方对政法机关涉企执法满意度进行评估,结果显示满意度达92%,企业对“十六条意见”知晓率达90%以上。
胡兴儒表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六条意见”,各级政法机关要秉持“护幼、容错、不赦罪”理念,严办侵害企业利益的案件,慎办影响生产经营的案件,禁办为“捞钱”搞垮企业的案件。要把企业个别高管的违法犯罪与企业和企业员工区别开来,要把企业家个人的违法犯罪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区别开来,要把企业被逼无奈与有意识的违法犯罪区别开来,要把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区别开来,坚定不移地为企业创造宽松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全省政法机关要坚持六项制度,强化三项举措,形成长效机制。”胡兴儒介绍,服务发展是政法机关的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六项制度包括:执法风险评估制度、执法便民制度、法治环境监督员制度、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执法回告整改制度、督办检查制度。
三项举措分别是涉企执法考评、涉企案件评查和追责问责。胡兴儒表示,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把政法机关服务发展工作作为年底综治考核、法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把政法干警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实效纳入执法档案和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涉企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将严肃问责。坚持从严治警,严禁为钱办案、为权办案、为情办案等执法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