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可 通讯员黄硕)16岁女孩张某自称张铁林女儿,并因留学费用等问题将张铁林告到朝阳法院,要求给付抚养费653万余元、精神损失费160万元。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将于下周正式审理此案。
据张某诉称,她出生后一直由母亲侯女士单独抚养,16年来父亲张铁林未支付抚养费,对自己漠不关心。2014年4月,因母亲无力支付其出国留学费用以及办理出国留学手续需要父母双方签字等事宜,她们与张铁林取得联系。张铁林提出“出生证上的父亲与亲生父亲并非同一个人,将父亲名字从出生证上取消”,拒不承认张某是亲生女儿。之后,张铁林要求张某提供毛发做亲子鉴定,表示鉴定材料不符,将张某的监护权全权交给母亲侯女士。
今年5月18日,双方协商一致做亲子鉴定,张铁林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又通知撤销鉴定。
张某是否真是张铁林女儿,将于下周的庭审中见分晓。据了解,张铁林已以涉及双方个人隐私及保护未成年人为由,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开庭审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