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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将终生追责
2015-10-23 09:54:29
 

  新华社杭州10月22日电(记者商意盈)浙江省杭州市政府21日公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规定,今后,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关”,如果发生决策严重失误或者造成恶劣影响,主要负责人将被终生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规则》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政府组织实施、对相关主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立法;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决策事项。

  这些重大行政决策可以由市长、副市长依照各自职责提出决策事项;市政府所属部门、市有关单位或者区、县(市)政府依照其职责向市政府提出决策事项;此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提案等方式提出决策事项建议,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决策事项建议的,经市长或副市长批示后交由市政府所属部门、市有关单位或者下一级政府进行研究。

  而一个重大行政方案从决策到落地,需要经过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问题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风险防范措施和化解处置预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阶段。这意味着“拍脑袋”决定将被杜绝。

  决策后,多部门还要对决策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规则》规定,如果没有履行法定行政决策程序,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做出决策但是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终身追究法律责任。决策承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负责决策论证的专家、专业机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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