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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每月PM10浓度下降5%
2015-10-23 06:39:01
 

  本报南宁讯 (记者/陈江通讯员/昌苗苗)10月22日,自治区环保厅联合自治区人大环资委等多部门在南宁召开会议,启动全区应对2015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工作,要求各市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从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确保PM10浓度每月同比下降5%左右。这是我区首次集中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大气十条”要求,广西各市2017年的PM10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5%以上。但是2013年以来,全区PM10持续攀升,导致2014年国家对广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此后,尽管采取了多项措施,今年1-9月,全区14个设区城市PM10平均浓度达到63微克/立方米,勉强达到2015年度控制目标。但历年数据分析表明,1-9月PM10平均浓度均为各年最低值,10月以后PM10浓度均会逐月上升。

  自治区环保厅有关专家表示,回顾2013年以来,广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总体上工作还处于被动局面。今年最后两个多月到明年3月底,要集中力量抓好PM10治理,此举对全区完成2015年度目标以及实现2017年工作目标,均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10月中旬以来广西多个城市出现轻度污染天气的情况,自治区政府办公厅10月21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市迅速行动,每周要研究分析PM10浓度趋势,凡1-9月PM10平均浓度高于年度目标且至10月仍继续上升的市,应采取部分企业停产、建筑施工单位停工等措施;如果仍继续攀升,应视情况扩大企业停产和工地停工范围,并结合加大洒水抑尘力度等其他措施,坚决遏制PM10浓度上升,确保今年秋冬季和明年1-3月PM10浓度每月同比有5%左右的降幅。同时,将今年以来PM10浓度大幅上升的河池、贺州、来宾、百色等4市作为本次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市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能完成目标的市予以通报批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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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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