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0月21日电(记者李倩薇)记者21日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成都市下调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成都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等规定的通知》,对全市现行生育保险办法进行了一定的优化调整。生育保险是单位缴费、职工不缴费的社会保险,此次成都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6下调到0.5,降低了用人单位负担。
调整还取消了缴费捆绑,即取消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捆绑征收的缴费政策,没有生育意愿和不愿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不再缴纳和参加生育保险,降低了个体参保人员负担。
此次调整还改变了以前单位参保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况,用人单位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都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