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1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绍,新的定价目录由以前的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定价具体项目由以前的约100种减少为20种,约减少了80%,最大幅度进行了精简。
胡祖才表示,这次修订的力度非常大,是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幅度缩减了定价范围。由以前的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定价具体项目由以前的约100种减少为20种,约减少了80%,最大幅度进行了精简。定价目录清单化,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把改革的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保留下来的定价项目都是用清单的形式列明具体项目和内容,这样便于社会监督。
二是,修改了目录名称,以前叫“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根据《价格法》19、20条的规定,修改为《中央定价目录》,即中央政府管的价格。
三是关于地方各省的地方定价目录。胡祖才介绍,这次中央定价目录修订以后,把能够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完全用目录形式公布,目录之外中央政府就没有定价权了。这样制度化了,也便于社会监督,也体现了新一届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
胡祖才介绍,地方定价目录修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到现在为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批复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就差1个省了,近期也将完成。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幅度还是很大的。截至9月底,已经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公布修订后的地方定价目录,其他省份近期也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