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可是现在,这后半句话也许多了一层含义。不少为人父母的,把自己的孩子丢给自己的父母养育。养了儿,也许还要感谢自己的父母替自己带孩子这一份恩情吧。这些人,其实约略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因为工作生活条件无法养育孩子、对孩子还是关心爱护的;另一类呢,是没有责任心图轻省,但是还是知恩图报的。但不管怎么说,这两类人,虽然枉担了爹妈虚名、不尽养育之责,但至少,能把“恩情”二字放在心上,能珍重父母的劳动,至少,能够把育儿费掏出来。
还有一类人(人数其实还真不少),是不懂得恩情二字含义的,他们是家务啃老还自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人。不仅不感谢父母替自己养育孩子(或者感谢二字只在嘴头没在心里),甚至连养育孩子的钱也不给。《成都商报》10月18日报道,今年5月5日,广西陆川县杨金美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了法庭,索要“带孙费”。陆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结合两个孩子的实际需要、生活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法院酌情确定儿子、前儿媳每月共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000元。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共计24000元,每人承担12000元,判双方各支付12000元“带孙费”给杨金美。
这条新闻一出,大多数网友是支持的。按照国内相关法律,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其法定义务,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小孩的爷爷奶奶(即祖父母)或外公外婆(即外祖父母)对自己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并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由此可以看出,把自己的孩子扔给父母且不承担经济责任,于法理说不通。
但是居然,还有一部分声音,叫嚣老人向子女索要“带孙费”,虽然合法,却并不合情。认为:“亲人之间的付出,如果也要如此‘算账’,双方之间的关系就成了雇佣关系,一旦亲情利益化商品化,亲情其实也就已经异化,双方之间实际上不再有亲情,这于双方都是伤害,但于老人显然更甚。”甚至有人理直气壮地表示:“老人要是不出养孩子的钱,那小两口生孩子前就更该好好琢磨一下了。”
不知持这样观点的人中,有多少本身就是家务啃老族。其实,家务啃老族的行为,本质上就是拿亲情绑架老人,迫使老人无偿地、持续地做苦力。这种人,其实就是无赖,是最没有资格谈亲情的人。虽然有一部分老人自愿养育孙辈是出于“含饴弄孙”的心理需求,但是,儿女不能以此为借口无视父母的付出甚至进一步以亲情为由进行体力上和经济上的勒索。
中国传统亲情伦理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在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固等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传统亲情近来频频被个人自身的利益得失侵蚀。在这种形势之下,首例“带孙费”官司的出现,无疑把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一并凸显出来。更多的人此时更应该及时反思自己是否承担了应尽的法律义务,而不是想方设法推脱和抵赖。至少,那些把责任都推给父母的人要好好想一想,你们是不是也会有老了的那一天。F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