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91号
根据(2015)海中法执字第350-2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由我公司对以下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生产设备:[1、震动脱水筛;2、跳汰选矿机;3、一号破碎机(生产线);4、二号破碎机(生产线);5、老球磨(生产线);6、装载机(型号:XG956II);7、装载机(型号:LG855B);8、挖土机(型号:EC210B);9、新球磨(生产线)]和五堆铁矿石。参考价:1870.6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5年11月5日上午10:00;
2、拍卖地点:海南尚品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
3、标的展示咨询及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2015年11月3日17:00前到账为准;
4、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11月4日17:00止,逾期将为予办理竞买手续;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103;
6、缴款用途须填明:(2015)海中法拍委字第91号(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7、特别说明: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6115918 18976212356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