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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公共下水管漏水 物业让业主自行维修
2015-10-20 06:17:56
 

  本报南昌讯(记者许卓)深夜11点,许多人已经进入梦乡,可南昌市民马先生和妻子还在“水漫厨房”的家中,等待维修工将经过家中的公共下水管道修好。“公共下水管道本应由物业修,现在我们自己出钱维修,物业还不按约定时间关闭水阀,导致快到凌晨才将水管修好。”10月12日,说起前一天的遭遇,马先生很是不满。

  家住红谷滩红谷凯旋小区的马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开始,他发现家中厨房里的公共下水管道有漏水现象,橱柜因此受损,所以找到物业,希望物业维修水管。物业答复,由于该水管在室内,不属于公共区域,应由马先生自己维修。虽不认可这一说法,但为避免麻烦,马先生决定自己请人维修。

  没想到,10月11日修水管时,闹心的事又发生了。马先生说,为方便维修水管,他原本与物业约定当天14时30分关闭水阀。可到15时许,再次电话交涉后,水龙头才没有流水。更让人闹心的是,修了约40多分钟,水龙头又开始哗哗流水。马先生的妻子很恼火,于是找物业交涉。在交涉过程中,马先生的妻子与物业一名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马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他们家每年年初就交齐一整年的物业费,自认是小区的优质业主,遭到物业如此对待,她觉得既气愤又委屈。马先生夫妇想弄明白,这种公共水管究竟该谁来修?因公共水管漏水导致家中物品受损该由谁负责?

  10月12日,记者来到红谷凯旋的物业方——南昌佳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一名江姓负责人表示,对10月11日马先生家下水管道维修过程中水龙头的“异常表现”,她也觉得奇怪,但坚称物业已如期关闭水阀。至于这一水管到底该由谁修,该负责人表示,虽然坏的是公共水管,但水管经过马先生家阳台,且马先生封闭阳台做了厨房,应由马先生负责维修。该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秉承为业主做好服务的原则,愿与业主进一步沟通,积极处理。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民认为,如果确是公共下水管道,那么其公共属性不会因为在室内或室外而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业主将所在阳台封闭发生变化,因此应该由物业进行维修。同时,王新民认为,如果是因为公共水管漏水导致业主家中物品损坏,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范畴,物业公司也应承担责任。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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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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