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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打工不如回家分红
2015-10-18 08:05:38
 

  “以前在深圳打工每月能拿五六千元,现在家附近的旅游公司上班月工资2600元,挣得似乎少了,但日子过得比以前舒心多了。”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县花嘎乡高坡村村民陶永能说。

  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状况,今年33岁的陶永能20岁出头便到深圳打工,每年的打工收入是一家7口主要的经济来源。2014年,为了照顾父母和上小学的孩子,陶永能辞工回到了老家。

  陶永能很快在与家只有一山之隔的贵州娘娘山高原湿地生态农业旅游开发公司找到新的工作,家里5亩玉米地也找到了新的出路——入股专业合作社并全部改种刺梨,前3年收租金,3年后按股分红。

  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是六盘水市2014年开始在农村实施的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改革的内容之一,即在坚持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权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到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据普古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陶正学介绍,该合作社2014年以前的土地均是通过流转的方式,2014年以后,有将近9000余亩土地是采用入股的方式,涉及农户3000余户。

  陶永能算了一笔账:他家5亩刺梨到2017年就能挂果,管理得好每亩能收2000斤,如按2014年的市场价2.5元∕斤算,能卖25000元,扣除按保底价得到的10000元和相关费用后,剩余9000元按50%分红,总共能得到14500元。与此同时,陶永能的父母平均每个月能抽出10天到合作社流转的土地上做工,按每人每天70元算,两人的劳务工资一年能拿19000元左右。

  “重要的是,平时还能照顾家里的老人小孩,干活不累,心里舒坦。”陶永能说。

  六盘水市市委书记李再勇认为,“三变”改革为农业规模经营构建了新模式,也为实施精准扶贫找到了新路子。“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既让经营主体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又让入股农户通过以承包地入股成为参与者,促进农户与经营主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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