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0月16日电(记者白田田)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今后将面临不予财政扶持、撤销荣誉称号、禁止评先评优、停止出口退税优惠等一系列处罚。近日,湖南省发布《湖南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定对企业、社会团体和非法人经济组织被认定形成失信记录的行为,将采取失信惩戒联动措施。
办法明确,实施失信惩戒联动的信用信息,以工商、税务、合同履约、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环保、人社、公安、法院、信贷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分为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行为认定及实施失信惩戒三个步骤。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向全社会公开披露。
对于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失信惩戒联动措施主要包括不列入各类免检、免审事项范围;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取消财政扶持资格;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失信情节严重者,依照税法等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发放发票,停止其出口退(免)税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