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陆川县地税局共组织土地增值税收入1429.65万元,同比增收1184.79万元,增长483.87%。一是做实政策前期宣传。上门辅导培训企业建账建制,提高纳税人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清算,增强依法纳税自觉性。二是强化部门协调。与发改、国土、房管等部门沟通,及时获取土地使用、建设规划、房屋产权登记等信息,对纳税户实施全面监控。三是全面推行预征。加大房地产业的征管力度,建立税源控管台账,对房开企业、商品二手房交易代开发票时,严格按照预征率进行土地增值税预征。四是加强清算工作。抽调骨干集中力量深入企业了解开发销售情况,掌握土地增值税清算第一手资料,提升土地增值税清算质效。五是强化考核。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进而促进清算工作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