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中国观察
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让信访投诉“走对门”
2015-10-15 08:22:08
 

  本报海口10月14日讯 (记者洪宝光实习生王娟)今后,我省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群众提出的信访投诉请求,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受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并按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这是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实施意见》,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引导当事人向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或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对属于其他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引导当事人向该单位或其主管单位反映;对涉及人社业务工作,但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引导当事人向其主管单位反映,由主管单位牵头研究;对涉及人社业务的其它问题,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进行反映。


编辑:小微

热图推荐

来源 | 海南日报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