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位于上九路的一家“论斤卖”的书店仍在营业。
追踪
文/广州日报记者黄丹彤
图/广州日报记者廖雪明
本报《商街旺铺新书按斤卖》(详见9月22日《广州日报》)的报道,披露广州市中山五路8号和广州第十甫路103号等旺市区多家书店“以斤论价”书店涉嫌盗版,广州市和相关区文化执法部门立即到场检查整顿。昨天又有群众再度举报,广州市中山五路8号书店又“以斤论价”售书。
昨天,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中山五路8号现场执法,当场发现该书店并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部门当场勒令该店下闸停业整顿。
中山五路8号书店:
无证经营被勒令下闸停业
昨天上午10时30分,本报记者随同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来到中山五路8号“以斤论价”书店,执法队发现,该书店并无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勒令该店拉闸停业整顿。
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健民指出,根据规定,销售图书需要办理相关“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广州日报披露该店图书“以斤论价”后,执法部门检查发现该店没办理相关工商局“营业执照”,该店暂停营业。记者昨天回访发现,墙上所挂的工商局“营业执照”是今年9月29日才核发的,“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项目并没经营图书销售一项。
据介绍,这家“以斤论价”书店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3条。执法队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3条、第11条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在一个月内限期整顿,严禁无证营业。
第十甫路103号书店:
售卖110多种非法出版物被立案
昨天,记者来到上次被查处的涉嫌盗版的第十甫路103号“以斤论价”书店,发现书店仍开门营业,大喇叭仍在不断高呼促销“论斤书”,而上次被查处的逾百本涉嫌盗版书已下架。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科长徐朝朝表示,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扣押所售的3000多册疑似非法出版物,经鉴定发现其中500多册图书是非法盗版出版物,涉及110多种,目前,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这家书店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