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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年内将改造城镇棚户区110万户
2015-10-10 10:51:32
 

  新华网济南10月10日电(记者陈灏、席敏)记者10日从山东省政府获悉,该省计划2015年至2017年改造城镇棚户区110万户以上。

  按照计划,山东省棚改范围将拓展到城中村、城边村、城市危房、建制镇、采煤塌陷区和需要拆除重建和改建的D级危房。在实施过程中,山东省将推广以建筑(住宅)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棚改安置住房,以实现项目早开工、设施早配套、居民早入住。

  在公共设施的配套上,山东省提出将科学确定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严格落实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明确建设内容、实施单位、投资主体、建设周期,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改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同时,山东省还将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新模式。山东省提出,省级财政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各市、县(市、区)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可通过山东省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并优先用于棚改;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任务。

  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山东省财政设立的省级统贷平台已获得国开行授信695亿元,为推进棚户区改造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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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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