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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失信将入“黑名单”
2015-10-10 05:40:33
 

  湖北日报讯(记者翟兴波、通讯员曹妤)昨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近日出台。该《办法》加大了对诚信用工单位示范宣传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被评为失信单位的将纳入“黑名单”,作为劳动保障重点监察对象实行动态监控,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企业不能参加优秀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评选,不能享受有关资金奖励扶持。《办法》在原基础上,拓宽了评价对象覆盖面,将民办非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考核鉴定机构纳入评价范围。《办法》将用人单位划分为劳动保障诚信先进单位、诚信单位、基本诚信单位、失信单位四个类别。评定结果、书面审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将及时归集到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被评为诚信先进单位的,3年内免予书面审查,建筑业企业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优先给予人社保障专项资金扶持等。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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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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