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骑电三轮出车祸 老人获刑11个月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思佳)近日,家住密云县太师屯镇年近60岁的李大爷,开着电动三轮车载着两位邻居去赶集,在路上为了躲避车辆三轮车翻车,造成两位邻居一位重伤一位轻伤。昨日,记者从密云检察院获悉,李大爷的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他未给三轮车上牌照,也没有办理驾驶执照,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密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而且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数万元。
据案件承办人介绍,今年5月3日早上,李大爷开着电动三轮车拉着老伴去镇上赶集,正好遇到邻居王老太太和老伴也去赶集,李大爷就让两位老邻居坐上了自己的三轮车一起去赶集。这样,狭窄的三轮车后面拉着三个老人行驶。在穿过一段国道时,为了躲避过往车辆,李大爷驾驶三轮车拐弯过猛,导致三轮车发生了侧翻,车上的三个老人被甩了出去,造成邻居王老太太受重伤,另外两名老人受轻伤。
交通部门认定,李大爷的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由于李大爷属于无证驾驶没有号牌的机动车,对事故负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密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而且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数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