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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反对联合国拟大增中国会费
2015-10-10 01:31:00
 

  原标题:中方反对联合国拟大增中国会费

  京华时报讯(记者潘珊菊)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8日在联合国表示,反对任何在联合国经常预算比额方面把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的做法,不会接受超出中国支付能力的计算方法,“该缴纳的费用,中国会及时、足额缴纳,一分都不会少”。

  8日,联合国会费委员会主席格雷贝尔、主计长巴希欧塔斯就2016-2018年的经常预算和联合国维和摊款比额提出了建议。对此,王民大使在第70届联大第五委员会做了关于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议题的发言。王民指出,根据以支付能力为基础制定的现行计算方法,中国2016-2018年的经常预算和维和预算分摊比额将大幅度增加。中国经济总量大,但人均水平低,属于不折不扣的发展中国家。这是中国的国情,是评估中国支付能力的重要依据。我们希望大家客观看待中国的支付能力,反对任何在经常预算比额方面把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的做法,不会接受超出中国支付能力的计算方法。

  王民表示,只要计算方法公平、公正、合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愿意承担应尽的财政义务,并在维和摊款方面继续担负起作为安理会常任国的特殊责任。该缴纳的费用,中国会及时、足额缴纳,一分都不会少。

  王民提出,在衡量支付能力方面,要充分考虑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能只看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势头好的一面,夸大其实际支付能力,忽视其人均收入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别。在体现支付能力原则方面,要继续坚持“低人均收入宽减”和债务调整这两个要素,并对处于“无法控制之情形”等特殊处境的发展中国家,在缴纳会费方面予以必要的照顾。

  王民说,关于联合国预算问题,应以互商互谅、协商一致的伙伴精神开展讨论。讨论过程要体现开放、包容、民主、透明,充分照顾各方关切,避免预算问题政治化,避免对任何一方的歧视性做法。会员国之间要相互尊重,耐心协商,相向而行,共同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延伸阅读

  1 联合国会费“较量”不断

  联合国经费大多来源于各成员国缴纳的会费,其常规预算每两年制定一次,10月各国开始基于联合国预算委员会计算的数据开展分摊比例的调整交涉,并于年底正式决定分摊比例。

  联合国成员国所缴会费的比例是根据每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口以及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的。联合国会费设有上限和下限,最富国家的会费额度不得超过联合国总预算收入的25%,最穷国家的比例不得低于总预算的0.01%。

  会员国缴纳的会费用于支付维持联合国机构正常运转所需要的经常性开支,如:联合国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用品及设备的购置与维修等。联合国会费由联合国秘书长操作,首先由联合国秘书长向联大五委提交预算案,通过五委审查后,最后还得交由联大审批。每到这时,各成员国和区域集团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总会就预算的额度、计划和投放重点,进行一番争论和“较量”。

  联合国宪章第19条规定:“凡拖欠财政款项之会员国,其拖欠数目如等于或超过前两年所应缴纳之数目时,即丧失其在联合国大会的投票权。然而,如拖欠原因确系该国无法控制之情形,并获联大认可,则准许该国投票。”

  2 中国会费此前已五连涨

  2000年以来,中国会费已增加5次。2001-2003年度,从以前的0.995%增加到1.54%;2004-2006年度增加到 2.053%;2007-2009年度增加到2.667%;2010-2012年度增加到3.189%;2013-2015年则增长到5.15%。

  2013-2015年各成员国分摊联合国预算的比例中,中国负担比例从第8位升至第6位,超过意大利和加拿大;日、韩等国分摊比例则不同程度下降。王民大使此前曾表示,制定经费分摊比额时,应主要考虑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无视人均收入,是片面的,不公平的”。2013-2015年间,美国继续负担联合国预算的22%,是占比例最大的成员国。日本位居第二,负担10.83%的预算,较上一期减少近2%,远低于2000年峰值时期的20.57%。第三、四、五位中,德国负担比例为7.14%,法国和英国分别为5.59%和5.18%。韩国则从上一期的2.26%降至1.99%。

  今年8月26日,据日经中文网报道,2016-2018年的联合国会费中,中国的分摊比例从第6位上升至第3位,而预计日本的分摊比例将低于10%,仅次于美国,排在第2位。在英法德的分摊比例也出现下降的背景下,中国虽然适用面向发展中国家的会费宽减举措,但分摊比例仍从5.15%大幅上升至7.92%。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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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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