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迟志磊记者曲静)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十一”长假期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02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4290户,接受消费者咨询、申(投)诉和举报10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859万元。
针对节日市场交易与消费特点,省工商局要求全系统把安全生产与市场监管同举并重,在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的同时,加强广告监测监管,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商品作为重点,加大对烟酒、家电、日用品等重点商品整治检查力度,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市场的随机抽查密度,依法严厉查处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消费品等领域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据12315数据分析,节日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投)诉和举报主要集中在服装鞋帽、电子电器、餐饮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