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对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对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晋察冀文艺研究会、中国京剧程派艺术研究会等3家社团作出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存在未按照规定接受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艺术文化普及促进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晋察冀文艺研究会、中国京剧程派艺术研究会等3家社团存在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民政部分别给予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晋察冀文艺研究会、中国京剧程派艺术研究会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